總部設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將會在香港提供仲裁服務,為國與國之間解決爭議。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常設仲裁法院以香港作為亞洲首個據點,有助鞏固香港作為國際以及亞太區仲裁中心的地位。
袁國強說:「現在在整個世界的經濟發展,大家都知道,整個經濟勢頭是由西轉向東,所以亞洲區又好,或者其他外國在亞洲的經濟活動,都是越來越多,以及在全球化和區域的融合發展,很多自由貿易協議,或者雙邊或者多邊經濟貿易協議,都有相關的仲裁條款,而這些情況,令國際投資的爭議越來越多,從而就有國際投資仲裁服務的需求。」
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跟常設仲裁法院秘書長簽署東道國協議。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簽署行政安排備忘錄。根據協議及備忘錄,常設仲裁法院管理的解決爭議程序,可以在香港以臨時安排方式進行,並獲提供所需的設施和支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