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獲准改控梁國雄等16人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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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1-06 02:57

撰文: 無綫新聞

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內的十六人,律政司撤回他們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的控罪,改為控以藐視法庭,獲法庭批准。

這十六名被告原本被控去年十一月,阻礙執達主任執行旺角亞皆老街的臨時禁制令。律政司指他們行為損害法庭權威和法治,為保障法治和考慮到案件嚴重性,決定起訴他們藐視法庭,由發出禁制令的高等法院決定如何處置被告是最合適。

基於一罪不能兩檢原則,所以撤回原本控罪,各被告原本禁止踏足旺角指定範圍的保釋條件亦因撤回控罪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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