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立法規管嬰幼兒奶粉等食品,不可作出某種營養和健康聲稱。有關當局指,這些聲稱可能誤導家長,以為奶粉比母乳好。
市面上不少嬰幼兒奶粉或食品,有些標榜有更多DHA,有些聲稱食用有助眼部發展,但這些聲稱日後可能受規管。政府指當局支持母乳餵哺,而部分聲稱可能誤導家長,以為某些奶粉優於母乳。建議無論嬰幼兒奶粉或食品都禁止在產品包裝和廣告上,聲稱可以減低疾病風險。
對於嬰兒奶粉,亦建議禁止聲稱含有某個水平的營養素,或較其他產品有更多營養素。例如添加纖維,增加三倍DHA等說法都不能再用。食物及衛生局副秘書長陳鈞儀表示:「去年十月我們已通過法例,訂明這些嬰兒奶粉的營養成分要標籤出來,所以對父母而言已有足夠資料作決定,所以我們覺得毋須讓他們再作聲稱,額外的聲稱是不必要的。」
至於較大嬰幼兒配方產品,例如「鋅、碘、鐵可支持腦部發展」,或益生菌有助腸道健康等聲稱。日後能否容許存在?當局表示有否這些聲稱的產品可能沒有大分別,但同時考慮到有業界認為,這些聲稱有助自己的產品銷售及鼓勵他們研發產品。
因此詢諮三個月,可能會採取包容方式處理。但否認這樣做變相「放生」業界。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表示:「就算准許的話,其實都不會是失實聲稱,因為要向我們顯示要有科學佐證,並要經過我們在食物安全中心的評審程序才行。」
當局沒有列出建議罰則,亦沒有立法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