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政改必需47票 倘被定罪泛民仍攔路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1-07 04:35

撰文: 無綫新聞

多名泛民議員因為參與「佔領行動」先後被拘捕,根據基本法規定,即使政改方案投票當日他們被扣留、甚至因被定罪而失去議員資格,通過方案所需的票數也不會改變。

要通過政改方案,基本法附件規定,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今屆有七十席,即是要四十七票或以上投贊成,泛民表明會否決,建制派就只有四十三人,要通過方案尚欠最少四票。

金鐘佔領區上月清場時有十五個民主派議員被拘捕,會否因為這一幕影響政改投票結果呢?如果投票當日有議員被執法機構扣留、甚至失去議席,應該是按全體議席計算三分之二、還是按實際在席或在任議員人數去計算呢?

政府去年十月回應過這個問題,表示「全體議員」應該是指「全部認可議員」,不受個別議員出缺影響。因此要通過政改方案,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支持票都是要最少四十七張。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上年這樣解釋:「否則在極端情況下,如出現稍具規模的議員出缺情況,使議會只剩下較少議員時,這些少數議員便可行使所有立法會的權力,這種情況並不合理。」

但如果多位被捕的泛民議員最後被判監禁一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解除職務,而補選出來的新議員又有四個或以上支持政改,泛民就會失去對政改方案的否決權,政改方案有機會夠票通過。公民黨梁家傑表示:「在梁振英的麾下甚麼都可以發生,多麼荒誕、禮崩樂壞的事都會發生,我們當然會有這樣的心理準備,我相信他們亦會評估政治代價和後果。」

不過,排期審訊、解除議員職務、加上補選需時,根據政府定下的政改時間表,即使真的要補選,都未必趕得及在表決政改方案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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