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記者採訪遇襲 五旬漢警誡下認揮拳

法庭

发布: 2015-01-12 00:32

撰文: 無綫新聞

港台記者去年佔領期間在旺角採訪時遇襲,涉案男子曾在警誡下承認對記者揮拳。

五十六歲的被告蘇士傑被控去年十月四日在旺角奶路臣街與彌敦道交界,非法及惡意傷害港台記者麥嘉緯,曾在警誡下承認因為對方拍攝他,所以揮拳相向,事後麥嘉緯眼角受傷送院。除了包括事主在內的五名證人,控方還將呈上兩段網上影片作證,辯方曾質疑影片的拍攝角度存在爭議。

案件今日提訊,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三月五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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