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世界傑出華人獎及慈善基金創辦人朱屏,因為虐兒罪,被判十二個月感化令。
朱屏聽取判決後離開東區裁判法院,她早前承認三項虐兒罪。裁判官判刑時引述感化報告,建議被告毋須接受感化,內容亦正面。
報告指,涉案的養子返回家與被告生活很開心,獲很好的照顧。但裁判官判基於,被告將來管教養子時可能有困難,判被告十二個月感化令,讓她可向感化官尋求專業輔導。她期間亦必須出席有助改善教養方法的小組活動。裁判官亦指,希望被告汲取教訓及學懂正確教養子女的方法。
案情指朱屏去年五至六月因四歲養子頑皮,三次用膠棒打他,令他背部、臉、頸部等有傷痕,女傭告訴鄰居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