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公民」黃洋達非法集結罪成罰款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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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1-15 04:53

撰文: 無綫新聞

「熱血公民」成員黃洋達被控在去年立法會財委會討論新界東北撥款期間,非法集結罪名成立,罰款五千元。

黃洋達被定罪罰款後離開法院,一批「熱血公民」成員及支持者在法院外聲援。案件涉及去年六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前期工程撥款期間,一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警方事後拘捕包括黃洋達等多名人士。

裁判官裁決時指,當時立法會已劃出示威區,至於大堂並不屬於集結地方,保安人員不足才沒有清場,但不代表可以合理化衝擊行為。而被告曾與多於三名示威者衝擊,意圖阻撓大樓門關上,擾亂秩序,判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另一條企圖強行進入立法會罪就不成立。

黃洋達被定罪後辯方求情,指新界東北發展是具爭議議題,被告非預謀犯案。又指當時如果保安與警方溝通良好,就不會令示威者情緒高漲或不會發生是次事件。建議法庭對社會運動採取包容及開放態度。

裁判官判刑時就稱,被告參與社會運動應顧及他人安全及秩序,但考慮到被告初犯,事發時得悉有人受傷,亦有幫手築起人鏈讓傷者離開,判他罰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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