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佔領運動示威者去年十一月涉嫌以鐵馬及磚塊等衝擊立法會,撞毀立法會大樓玻璃。其中四人被控刑事損壞罪;兩人被控襲警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
四名被控刑事損壞罪的被告,年齡介乎18至24歲,分別是鄭陽、戴志誠、張智邦及石家輝。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三月十六日,等候化驗證物及進一步調查。
石家輝透過律師指,保釋條件規定被告不得進入立法會大樓及大樓對出三百米範圍,但被告需要到海富中心、美國銀行中心及遠東金融中心面試。裁判官准許被告就面試情況下前往上述三處地方。
另外,被控襲警罪的被告,分別是報稱學生的歐陽展鴻及營業代表袁梓鋒。袁梓鋒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二月二十七日開審,控方將傳召六名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