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承認,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至65歲,對公務員晉升有一定影響,而新入職公務員日後若希望在60歲離任,就要辭職。
施政報告提出,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五年,適用於新入職公務員。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時,議員謝偉銓關注會否影響公務員晉升:「升職方面都排得頗久,對於有優良表現的,在晉升方面,政府如何能因才而用。」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回應指:「當然不多不少會影響升職,因為基本上政府部門升職,是視乎有多少人,有人退休有位置空出,年輕的就可以升職。升職時不應只考慮論資排輩。」
民建聯譚耀宗就關注新入職公務員能否選擇維持舊有的退休年齡:「到60歲時他想申請離開,提前退休,他們能不能這樣做?你們會不會酌情批准或怎麼樣的措施?」
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黃鴻超指:「如果他想六十歲想離開,相信要辭職。我們新的計劃不能選擇,一定要六十五歲退休。」
退休金發放方面會跟隨強積金條例,除在法例訂明的特殊情況下,否則離職員工要達到65歲才可領取。至於按舊退休金制度受聘的公務員,退休後若以合約形式繼續受聘,期間可以繼續領取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