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促立法規定銷售商為消費者搬走舊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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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1-21 23:54

撰文: 無綫新聞

環境局建議就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立法,銷售商要為消費者搬走舊電器。

環境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規管五類產品,包括電視、洗衣機、雪櫃、冷氣機和電腦產品。消費者每購買一件上述產品,可要求銷售商移走同類的舊電器,毋須支付額外費用,而銷售商亦可另行安排服務供應商回收產品。政府會向產品供應商收取循環再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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