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角散代理就回收令司法覆核 押後裁決

法庭

发布: 2015-01-21 23:28

撰文: 無綫新聞

日本治喉痛產品「龍角散」,其香港代理公司日前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衛生署回收令,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續審。

衛生署一方陳詞指,署方只要有理由相信產品屬於未經註冊中成藥,便可指令回收。因為負責巡查職員無可能帶備儀器及工具,即場化驗產品成份。

同時強調,有懷疑便即刻回收,這樣才能有效阻止產品在巿面流通。任何未經註冊中成藥,事前均未經過檢測及驗證,包裝上亦未必列出法例所規定資料,例如劑量及副作用等,所以存在危險性,必須下令回收。

法官決定押後裁決。

據了解,去年3月,衛生署曾勒令回收未在香港註冊的日本治喉痛產品「龍角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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