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被判須付最少150萬元訟費

法庭

发布: 2015-01-21 22:28

撰文: 無綫新聞

偽造及使用龔如心假遺囑的商人陳振聰,被高等法院判最少付律政司150萬元訟費。

陳振聰前年被判囚12年後,律政司要求其支付初級偵訊的訟費230萬元,他則還價80萬元,雙方早前在高等法院聆案官席前進行訟費評定,聆訊今日繼續。最終律政司獲判最少可取回150萬元訟費,其中108萬是委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擔任主控官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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