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简
繁
En
直播中
无线新闻
/
法庭
/
廖傑民欺詐案 證人指由被告先簽合約
廖傑民欺詐案 證人指由被告先簽合約
法庭
发布:
2015-01-22 21:04
撰文:
無綫新聞
飲食界名人廖傑民涉嫌以欺詐手段,批出總值逾一百七十萬的設計工程合約予自己公司,並用虛假發票申領用膳開支。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有關罪名,廖否認控罪,案件於區域法院續審。
株式會社的執行董事黃傑龍續供稱,因被告當時是株式會社的行政總裁,故負責與設計公司聯絡傾談價錢,並由被告先簽署合約,再經他過目加簽。黃指出若非合約內容不同或價錢大幅不同,他都會同意被告的決定。
另除非是有新品牌或新設計,他才會與被告商討,其餘完全信任被告。被告沒向他提及與設計公司的關係,他亦沒有類似的感覺。
欺詐
黃傑龍
廖傑民
株式會社
更多新闻
影片
男子應徵特殊學校教師未按規定向教育局申報正受調查 三項欺詐罪罪成
即时港闻
2026-08-11
影片
有投資倫敦金失利市民遭二次欺詐損失370萬 警破詐騙集團拘9人
即时港闻
2026-07-14
有警員申請按揭訛稱自住實際出租騙逾460萬貸款 判200小時社服令
即时港闻
2026-06-25
影片
中大醫院前主管及高級職員被廉署起訴 兩人明天提堂
即时港闻
2026-06-16
影片
八分鐘本地新聞重點|黎智英上訴得直/郭鳳儀父判囚八個月
即时港闻
2026-02-26
1
2
3
下一页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