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業在顧問報告列為工時偏長行業,有從業員贊成訂立標準工時。不過也有其他經常要加班的僱員說,訂立標準工時會影響收入。
做地產代理的柯勇,收入的大部分是佣金,每天工作就是聯絡客人「放盤」及帶客人看單位。工時十小時,九時半上班,頭一小時用來搜集新盤資料。其餘時間聯絡客人以及「等」。正正是下班後,其他「打工仔」都放工,才是他們參觀單位的黃金時間,因此最少加班兩、三小時。
他認為如果訂立標準工時,規定他的工作時間,會很影響他的工作同收入:「試過有客戶早上五時說要看日出,陪他過來看樓,有些比較夜,十一、二時來看一下屋苑會否很吵,佣金佔收入七至八成以上,不讓我賺取,我當然會氣憤。」
部分行業例如地產及保險比較多是自僱或在合約寫明不定時工作,即使加班多久都不會有超時「補水」,有人力資源顧問表示,對於以佣金為主要收入的工種,很難去計算確實工時。
點心師傅、飲食業職工總會主席郭宏興說,就很希望立法規管工時,他每天做十二小時,遇上節日例如即將到的農曆新年,每日都要加班製造年糕等食品。他說:「做完收工,是沒有補水,有良心的老闆會補鐘。出品部、點心部、過時過節製作年糕、月餅,有良心的老闆會封一封利是。」
他又表示,飲食行業缺乏新人,主因是工時太長又辛苦。相信如果立法可以吸引年輕人入行,亦減現職員工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