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委託顧問研究立法的可行性,報告指全港近73萬僱員工時偏長,但大部分人不願意因為減工時而導致減人工,委員會認為要規管工時,但不能夠「一刀切」。
全港近四百萬「打工仔」,工時多長才合理?負責制定「標準工時」的委員會,委託顧問公司研究工時,訪問超過一萬個住戶及僱主僱員團體,受訪者每周工時的中位數是44小時,即上班五天半,每天八小時。
勞工處界定,每周工作51.5小時屬於偏長工時,報告指有72萬8千人工時偏長,六個行業包括零售、飲食,及保安等工時長,飲食最嚴重,每周工時中位數達54小時,即每天工作九小時、一周做六天。
報告又指,四分一受訪者有超時工作,但七成人是無償加班,被問到如果減少工時令收入減少,七成人表示不接受,如果加班有「補水」,就有四成受訪者說願意超時工作。
報告結論提及處理工時問題不能「一步到位」,要擬定「包容性強」的工時制度,可考慮由行業自行訂指引,或規定在僱傭合約訂明工時及「補水」比例,逐步收窄勞資雙方分歧,換言之,不一定為「標準工時」立法。
據了解,顧問報告對立法評價「不正面」,又假設全港僱員每周縮減工時一小時,需要額外聘請一萬五千人頂替,面對本港勞動力下滑,擔心影響香港長遠競爭力。
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表示,委員同意報告反映實況,會成立專責小組研究報告:「大家都覺得我們要規管標準工時,這是共識,我們說各行業有其特色,不能一刀切做一樣事,亦都是一個共識。」
勞資雙方代表透露,不一定以全面立法規定標準工時。工時研究小組召集人劉展灝表示:「將標準工時『一刀切』,無論是資方或勞方都覺得,對香港整體有問題,不在『一刀切』之下如何規管工時,現在就想找出較好的方向。」
工時諮詢小組召集人吳秋北指,要正面面對標準工時的問題:「大家已不會再躲避『工時』,亦覺得應該處理,亦覺得應該有規管。」
委員會會成立專責小組研究報告,未來進行第二輪公眾諮詢,目標是在最遲明年三月底前向政府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