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界名人廖傑民涉欺詐案續審

法庭

发布: 2015-01-25 21:08

撰文: 無綫新聞

飲食界名人廖傑民涉嫌以欺詐手段,批出總值逾一百七十萬的設計工程合約予自己公司,並用虛假發票申領用膳開支。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有關罪名,廖否認控罪,案件於區域法院續審。

株式會社的執行董事黃傑龍續出庭作供,他表示被告成為公司行政總裁後,若他持有有關設計公司的三成股份,他需將有關收入撥歸公司。他亦提及因被告成為公司的行政總裁,被告每月有六萬五千元收入,公司並替他付有關租金等,故被告不用支出之餘,還有收入,故公司要求被告全職為公司工作。

黃傑龍又指於一二年一月因懷疑被告有自己的私方生意,故約被告與其他董事及股東會面,被告當日雖否認出面有生意,但於當日即時辭去職位。

黃傑龍於是接手被告的職務,後於被告的電腦等,發現有關設計公司的圖表及資料等,與公司商討後,便到廉署報案。同年三月,黃再約被告會面,期間被告承認與設計公司有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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