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調查一宗對機管局未有妥善回應查詢的投訴。
投訴人2013年三月在機場行李認領大堂目擊有人涉嫌盜竊,通知在場職員,但沒有採取行動。投訴人之後去信機管局,查詢閉路電視有否攝錄事發經過。機管局職員回應投訴人指閉路電視只作即時監察,但其後回覆立法會議員相同查詢時又指系統有攝錄功能。
投訴人再去信機管局質疑回信的職員不誠實,機管局再以電郵回應指「為盡量挽回客戶對其服務的信心,已訓誡今次事件中不誠實的有關職員」。
公署接獲投訴後調查,發現機管局的內部政策訂明「閉路電視只用作即時監察」是「標準回覆」。公署批評機管局將責任諉過於按指引回信的職員,做法極不公平,而「標準回覆」亦與事實有偏離。
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機管局對公眾說謊完全不可接受,作為一個法定機構,是否要選擇這個方式,在指引內指示員工以不誠實、不是一個正式真實事情的,而是作虛假的答覆,這個我們亦覺得不可接受。」
機管局認同處理有不善之處,但認為屬個別事件,已執行公署建議的改善措施,並已檢討相關政策及程序向員工提供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