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署批房署房協未有效防止雙戶籍問題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1-27 01:01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房屋署和房協未能有效防止住戶擁有雙重戶籍。其中一個個案,有公屋租戶一家同時佔用三間公屋,公署批評是縱容濫用公屋資源。

現時,超過二十六萬人在公屋輪候冊排隊等「上樓」。不過,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公屋資源未被善用。其中有個案,一名長者以戶主身份與三個兒子租住一間公屋。

2003年,這名戶主及他的長子和孫一起申請「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成功繞過公屋輪候冊,獲編第二個單位,但戶主無入住新單住繼續住舊單位。入住新單位的長子違反「配屋計劃」的規定,沒有與家中長者同住,房署亦一直沒收回單位。而且父子兩人都出現雙重戶籍。

戶主2011年再申請第三間公屋,當時才將原有兩個戶籍刪除。不過,他第一個公屋單位亦無交回房署,而是由房署批給他另一個兒子繼承做戶主。結果在多次違規下,出現一家同時佔用三間公屋。

亦有個案是,有戶主跟兒子和媳婦,同住於房協一個單位,其後兒子和媳婦申請房委會公屋。戶主其後在03年去世。

房委會在04年中,分配公屋給兒子和媳婦,但兩夫婦繼續保留房協單位的戶籍,房協指到05年初,才接獲房屋署有關雙重戶籍報告。不過,其後又以兒子患病及與妻子不和分居,讓他們一直佔用兩個公屋單位,到2013年4月,前後超過8年時間。

公署批評房署及房協,協調溝通機制未能發揮作用,審查租戶居住資格的機制,亦存在漏洞。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對現時居住的住戶過於寬鬆,過於包容,忘記了很多市民,仍然在輪候冊苦候上樓,無形中間接縱容濫用公屋資源。」

公署建議,房署及房協強化互通及協調機制。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不應容許,公屋戶主申請另一間公屋。

房屋署回應指,每個月都以報表形式,通知房協有關雙重戶籍的個案,房協會因應住戶的家庭狀況,靈活處理案件,認為公署的調查個案,只是個別案件,但亦同意處理有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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