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江澤民妹十萬億美元假存款證 三人判囚

法庭

发布: 2015-01-29 19:20

撰文: 無綫新聞

來自中港台的兩男一女於去年三月到中環滙豐總行,手持聲稱是江澤民妹「江綺雲」的十萬億美元虛假存款證,被銀行職員揭發。

三名被告早前被裁定使用及管有虛假文書等罪名成立 ,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分別為2年4個月至3年2個月的刑期。

三名被告為三十五歲的內地無業男鍾棣杭、六十三歲的台灣商人吳品洋和六十歲婦人華立慧。其中首被告及次被告「適時認罪」,獲減三分之一刑期。法庭沒有採納第三被告在案中只扮演翻譯一角,但考慮她的年齡及曾患癌,故扣減四個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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