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建集團顧問洗黑錢罪上訴得值

法庭

发布: 2015-02-03 22:59

撰文: 無綫新聞

美建集團顧問黃偉光洗黑錢罪獲終審法院判上訴得值。

鈞濠集團前主席曾煒麟與其妻郭慧玟,為推高股價,於02至03年訛稱投資重慶燃氣項目,港交所批准集團發行3.15億新股。他們為避開港交所追查,更串謀美建集團三名高層,製造撤資假象。

曾氏夫婦早前在終審法院成功上訴推翻其中一項洗黑錢罪,同案被告美建集團顧問黃偉光,亦獲准延期提出上訴,今日被判上訴得直。終審法院引用同一理由,指洗黑錢罪中所指的「可公訴罪行得益」,是指犯罪所得的金錢,並非用作犯罪的金錢。黃偉光動用3200萬元資金製造撤資假象,並非洗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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