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追億元售樓得益 辯方指不應賠人民幣

法庭

发布: 2015-02-09 21:41

撰文: 無綫新聞

華懋集團系內的當銳有限公司,出資協助天量有限公司及天耀(廈門)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發展廈門一房地產項目,並成為項目其中34個單位的獨家銷售代理,若單位能以超過每平方呎18000元的售價出售,超出部分作為當銳的報酬。當銳前年入稟高等法院向天量、天耀及兩者的擔保人陳書春(又名方長松)追討億元售樓得益及資金。

法庭在未經聆訊下直接判當銳可獲1.3億人民幣賠償。三名答辯人天量、天耀及陳書春今要求高等法院撤銷當銳勝訴的判決,認為法官不應該以人民幣作為貨幣單位,因為兌換成港幣會令答辯人需要支付1.5億港元,而且當銳的索償額原本分為售樓得益及資金兩部份,原審法官卻當作同一筆款項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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