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僱主羅允彤涉嫌虐待Erwiana等三名印傭案,二十項控罪,法官裁定當中十八項罪名成立,法官強調罪行嚴重,無可避免要判處入獄,被告還押等候本月27日判刑。
44歲的被告羅允彤,早上到區域法院聽裁決,她的子女亦有到庭。羅允彤涉嫌虐打Erwiana等三名印傭,合共被控二十項控罪,當中十八項罪成。
當中和Erwiana有關的罪行,包括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等六項罪名成立。
和另外一名印傭相關的兩項罪名,亦都成立。不過,牽涉第三位印傭的兩項罪名,並不成立。
至於十項傳票罪,沒有在服務終止時,或在到期支付工資的限期內,支付工資,沒有給予法定假日,及沒有給予休息日,亦全部罪成。
法官胡雅文在裁決時指,對於辯方曾質疑為何Erwiana沒有反抗,又不離開。法官表示,考慮Erwiana的背景,指她家人務農,沒有接受高等教育,一直只被教導成為家傭,認為Erwiana被鎖在家中,會相信自己被羅允彤監控,亦相信羅允彤恐嚇會傷害她的父母,也許會成真,所以未有在機場報警。
法官亦認為,Erwiana不會陷害僱主。法官又質疑被告羅允彤,一對子女的證供。包括被告女兒供稱,沒有留意Erwiana的腳,但承認看到Erwiana的腳,用膠袋包著。法官認為,當訪客留意到Erwiana不妥,很難相信同住的子女,會覺得女傭無異樣。
法官又指,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嚴重,無可避免會即時監禁。被告須還押,等待兩份心理和精神科醫生報告,二十七日判刑。法官亦下令被告,須向Erwiana支付近二萬九千元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