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已汲取教訓 將交調查報告予運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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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2-11 02:31

撰文: 無綫新聞

民航處表示已經汲取教訓,有帳委會委員表示權力所限,不能建議如何懲處違規官員。

立法會帳目委員會繼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事件後,第二次使用「痛斥」字眼,批評民航處長羅崇文,但限於帳委會權限,沒有任何懲處建議。

黃毓民指:「我認為民航處長要落台;建築署長要落台;甚至運房局長,因為監督不力都要落台,但這些是行政內部的事情。我們作為立法會議員,我們有權發表意見,但帳委會的層次,我們只能做到這樣。」

吳亮星表示認同:「我們的報告是評論其錯誤,不會說如何處置某位官員,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及《公務人員紀律規例》,若公務員涉嫌不當行為,相關部門會進行初步調查;若認為有足夠理據採取正式紀律行動,會將個案轉介公務員事務局轄下的公務員紀律秘書處。

秘書處會就紀律程序及懲處尺度提供意見,當局可施加的懲罰,包括譴責、降級、迫令退休及革職等。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決定懲罰時會考慮不當行為的性質及嚴重程度,還有公務員的職級、服務及紀律紀錄等。

民航處表示已經汲取教訓,正準備調查報告提交運輸及房屋局,又說非常重視帳委會的建議,會提醒員工日後處理新樓宇建造項目時要注意的事項。運輸及房屋局表示,待收到報告後才確定如何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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