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經瀚物業被指僭建申請司法覆核

法庭

发布: 2015-02-16 20:24

撰文: 無綫新聞

前立法會議員鄭經瀚透過海外公司持有的物業,被屋宇署指有天台僭建物,公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鄭經瀚透過公司持有位於種植道21號,三樓連天台的單位。2011年被指懷疑違例加建天台屋,屋宇署2012年發出清拆令,鄭經瀚之後向上訴小組上訴,經過三次聆訊,上訴於去年11月被撤銷。

司法覆核入稟狀指,該天台建築物於68年的圖則上已存在,意味屋宇署當時批准該建築物,上訴小組要求業主證明不是違例,是違反控方舉證責任的原則,屋宇署有責任證明該建築物是僭建,才能要求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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