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涉嫌令警受傷倒地 男子有不在場證據

法庭

发布: 2015-03-09 01:23

撰文: 無綫新聞

二十歲無業男子陳子騫被控在去年六月廿九日在尖沙咀危險駕駛等七項罪名,期間令一名警員受傷倒地。

但被告聲稱當時在將軍澳住所附近的公園,有不在場證據。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但案件涉及多樣證物,明天繼續審訊。

控罪指被告在去年六月廿九日凌晨時分,駕駛紅色私家車途經緬甸台與摩地道交界,不斷前後推進。警員上前了解醉駕與否,指示被告調低車窗時,被告沒有理會,並在警員欲打開私家車門時將車輛駛走,令該名警員向前滾,傷及腰、背、雙手及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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