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護士為教子吵架 妻子要簽保守行為

法庭

发布: 2015-03-09 23:12

撰文: 無綫新聞

聯合醫院急症室醫生鄧可鳴疑與相戀逾十年的護士結婚後,因照料兒子問題爭執,妻涉威嚇。

鄧受驚報警將妻拘捕,案件原定上月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但辯方資深大狀清洪在庭上投訴事主透露律師表明若被告同意離婚六項條件,便不追究事件,認為此舉值得商榷,控方考慮事件後、今正式不提證供起訴被告,改以簽保守行為了事,裁判官今下令被告簽保二千元守行為一年。

三十九歲的被告關葆珊曾基於家事糾紛,去信律政司要求撤控,改以簽保守行為了事,律政司最初拒絕。

消息指,五十一歲任職急症室醫生的事主鄧可日前透過律師發信給被告一方律師,表明可同意不追究事件,但列出六至七項條件,包括要離婚及有關家財事宜,被告必須遵從。辯方認為事主的「有條件不追究」含有檢控目的,認為律政司應公平公正地予以撤控。

被告關葆珊被控兩項刑事恐嚇罪,指她去年十一月九及十日在大埔馬窩路十號恐嚇丈夫鄧可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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