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自決藍色起義」成員陳梓進、其商人友人鍾健平及獨立音樂人黃俊珏涉於前年七一遊行期間,不按照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路綫,衝擊警方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的軒尼詩道東行綫的防綫,三人均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罪受審,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
裁判官蘇惠德指三名被告的行為目的就是要突破警方防線,涉及暴力及擾亂秩序,加上案發在銅鑼灣鬧市,現場有記者及市民,被告行為使大眾擔心社會安寧被破壞。蘇官續指,縱使警方防線不合比例,亦不代表被告可衝擊,又指即使封鎖了崇光百貨對出的行人過路區,被告仍可繞天橋或波斯富街進入遊行大隊。
求情指被告起初有同警方交涉,但後來因一時衝動,加上當時正值三號風球,道路嚴重賭塞,希望考慮到是個別情況,不須判以阻嚇性刑罰。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三月二十六日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