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人索錢不遂綁架僱主女兒 判囚五年

法庭

发布: 2015-03-13 00:00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裝修工人向僱主索取逾萬元不遂後懷恨在心,帶走其3歲女兒,並索取贖金,今日在高等法院承認綁架罪,被判監禁五年。

法官判刑時指,雖然女童在事件中沒有受驚,但就令女童的父母承受精神困擾。而且被告的行為違反誠信,利用女童母親的信任,將女童帶走。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前替僱主收數,獲對方答應分帳百分之三十,最後卻食言,只給予數千元,令二人關係變差。被告犯案出於一時衝動,沒有預謀。他把女童帶往其寓所,讓女童與其女友及八歲女兒玩耍。被告沒有使用任何暴力,女童亦不知道正被綁架,而她離家的時間只有八小時。法官最後判被告入獄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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