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申請815億8千多萬元臨時撥款,應付四月一日新財政年度開始後,立法會通過財政預算案前的開支。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2015年撥款條例草案,要在四月二十二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辯論,為確保四月一日開始的新財政年度,政府不會因為缺乏資源停止公共服務,因此向立法會申請相當於新一個財政年度,3613億多元撥款,總額兩成三的臨時撥款。
陳家強表示,款項只是足以應付政府約兩個月運作需要。政府早前將25項原定提交財委會審議的撥款申請,納入撥款條例草案一併審議,被部分議員質疑是要繞過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