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涉事兩名現任及前任海事處官員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暫准保釋,但不得離開香港。
58歲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另一名被告,海事處前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就被控一項宣誓下作假證供罪。兩人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五日,等候控方準備文件。期間兩人獲准以一萬元保釋,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開香港,同時不准與海事處其他人員討論案件。
控罪指,蘇平治07年4月至13年3月期間,身為首席驗船主任,故意作出失當行為,指示下屬不執行註冊船隻配備救生衣的條文。
而黃鑑清的控罪,就指他於13年2月在南丫海難調查委員會上,作供稱檢驗南丫四號時見過和點算過船上有兒童救生衣,但明知有關陳述是虛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