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髮水生產商霸王國際入稟控告《壹週刊》誹謗,索償六億三千萬元的案件,繼續在高等法院審理。
撰寫涉案報道的女記者林瑜婷傍晚離開高等法院。
霸王一方在庭上引述《壹週刊》報道內容指,多個國家均指個人護理產品及化妝品含微量「二噁烷」是可以接受,但沒有界定何謂「微量」,報道指霸王以此作為擋箭牌,霸王一方認為說法不正確及不公道。
林瑜婷在庭上就表示,報道不至於不正確,但現在看回來是不公道。她又說,有關報道由公司投訴部轉介,投訴人花了數千元化驗,包括霸王在內的洗頭水,她承認一般投訴人很少會自資做化驗。
霸王一方說,投訴人提交的化驗報告與《壹週刊》自行送往化驗所得出的報告結果不同,質疑為何林瑜婷沒有確認有關原因。
霸王一方又認為,投訴人提交的化驗報告,和霸王競爭對手曾在蘋果日報刊登的廣告一樣,問林瑜婷是否覺得被利用,她說現在看回報告同廣告認為是被利用。
另外,霸王一方又指,報道中故意忽略澳洲一項有關洗髮水「二噁烷」含量的研究是為了攻擊霸王,林瑜婷就說,從來沒有想過攻擊任何人。案件星期四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