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承認拖欠員工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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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3-24 19:48

撰文: 無綫新聞

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擔任商交所主席期間,拖欠員工薪金,張震遠承認控罪。

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56歲被告張震遠承認兩項控罪,包括擔任商交所主席期間,沒有向一名員工支付前年五月至八月,共三個月薪金約20萬元,之後勞資審裁處頒令,要求張震遠支付欠薪等款項,合共近34萬元,張震遠亦沒有依照判令支付。

裁判官問張震遠的代表律師,張震遠會否支付欠薪,律師表示張震遠正被申請破產,無能力支付欠薪,並預計自己會被頒布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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