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拖欠薪金案 張震遠認兩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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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3-24 21:14

撰文: 無綫新聞

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擔任已清盤的商品交易所主席期間,涉嫌拖欠員工薪金案開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張震遠承認控罪,案件押後到下月判刑。

57歲的張震遠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控罪指他擔任商交所主席期間,拖欠一名員工三個月合共二十萬七千元薪金,及沒依照勞資審裁處去年判令,支付欠薪等款項近34萬元。張震遠承認兩項控罪。

控方指會申請賠償令。辯方求情指,張震遠早前為拯救商交所,將全副身家合共六億注資商交所,因此債務纏身,沒能力賠款,他亦預期自己將會破產。

裁判官就反問,為何張震遠有錢注資救公司,而沒有錢支付薪金,質疑不支薪是他「計算過後的決定」。辯方回應指張震遠要拯救公司,員工才能夠有工作。而他不想誤導法庭,所以表明沒有錢,希望裁判官給予酌情權,不要向他頒賠償令。裁判官回應沒有錢,絕對不是求情理由,又認為案情嚴重,判監是適當刑罰,但會提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二十日判刑,張震遠要以現金5000元保釋。辯方一度詢問可否減低保釋金,及可否於24小時內支付,最後指會於今日下午四時半前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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