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司黃冠豪申請上訴終審法院被駁回

法庭

发布: 2015-03-29 23:06

撰文: 無綫新聞

52歲的前警司黃冠豪因貪圖食肆數千元折扣等優惠前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他本月初就判刑上訴得直,由監禁一年減至半年並即時獲釋,但定罪上訴被駁回。黃今透過代表律師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但遭暫委法官胡國興駁回。

胡官指上訴方提出的理據是事實而非法律觀點,而且沒有合理的可爭辯之處,因此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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