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母親申請次子殮葬費及未來使費

法庭

发布: 2015-03-29 18:46

撰文: 無綫新聞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繼早前獲法庭增加每月生活費至5萬元及獲發放一次性的13萬元「過年金」後,今再到高院作出4項申請,包括要求30萬多元支付租金、逝世次子梅德明的殮葬費17萬多元,及要求信託基金一筆過向她支付15年生活費逾5500萬等。法官押後裁決,但透露會批出殮葬費。

梅媽庭上投訴信託人胡亂花費,因兩名醫生指她還有15至20年命,所以要求一次過領取15年生活費及住院加醫藥費合共逾5500萬。她又指她早前照顧次子十分辛苦,未有足夠時間就指控信託人的理據詳細寫在誓章。

法官陳江耀指信託人按照法例向受益人付款及支付行政費,他看不到信託人有違規,梅媽的指控證據不足。

陳官指他並非偏袒信託人,但梅媽已在其他案件控告信託人,因此不會給她時間補充誓章。他又叫梅媽反思現在的情況是如何造成的,陳官又指所有事情都有其原因。

信託一方庭上透露梅艷芳的遺產現剩逾8000萬及一個跑馬地物業,指對梅媽要求殮葬費持中立意見,但反對她要求15年生活加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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