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訊前主席收賄案 獲准十萬保釋

法庭

发布: 2015-04-01 20:05

撰文: 無綫新聞

佳訊(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陳家松涉嫌收受100萬元賄款,利用欺詐手段誘使該上巿公司以3.8億元收購一間投資公司的股份,遭廉署落案起訴,今在東區法院提堂,暫獲准以10萬元保釋外出,案件押至本月三十日待取法律文件轉交至區域法院審理。

六十歲被告陳家松, 案發時為佳訊副主席。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不准離開香港,並需居住於現時報稱的香港地址。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9年10月至2010年6月期間,向佳訊的董事會偽稱一間投資公司持有另一間正在內地收購採礦權的公司的百分之100股份,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佳訊以3億8千萬元的代價收購該投資公司。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9年10月28日,接受該投資公司東主100萬元現金,作為促使佳訊與他訂立收購協議,由佳訊一間全資擁有附屬公司根據有關協議以3億8千萬元代價收購該投資公司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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