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宗涉亞視報道投訴 通訊局按既定程序處理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4-01 08:10

撰文: 無綫新聞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通訊局及證監會應調查亞視的處理手法。證監會就指,不評論個別事件。

截至下午5時,通訊事務管理局共接獲27宗,有關亞視新聞報道亞視股權轉讓的公眾投訴,主要指控有關新聞屬虛假和失實的報道等。通訊局會根據既定的投訴處理程序處理。

亞視星期二傍晚《六點鐘新聞》兩次報道亞視股權轉讓予王維基的消息,但沒有提及香港電視網絡或王維基的回應。

香港電視網絡就在早上開市前發出公告澄清,指公司董事會確認王維基曾於3月26日與王征進行一次會面,就有關如何協助亞視繼續營運及延續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事宜,交換及討論初步想法,不過就指王維基沒有代表他本人或公司與任何人士就可能交易達成任何協議,或原則上的約定。

股權轉讓並沒有發生,但令港視股價大幅上升。即晚港視在美國買賣的預託證券一度大升三成八。早上在本港開市後,港視亦一度飆升接近兩成半,其後才回落。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認為,證監會應該調查:「始終如果一間公司的股價受到其他人有意發放出來的消息影響,我相信這方面是一個非常嚴重的事件,相信證監會要看看,事件當中有否涉及不當的情況出現。」

莫乃光又認為,通訊事務管理局亦要介入:「作為一個持牌的電視台,他們若把一些可能不確實的資料,甚至自己股東希望利用其新聞節目來發放消息,甚至可能,可能希望影響政府決定,而非透過公開記者會向所有傳媒發放,只在自己的電視台新聞節目發放,我覺得這做法是否適當,應該通訊局無論有否接收投訴,也應該調查。」

亞視高級副總裁劉瀾昌就否認造假:「我們昨日(周二)的報道,其實都是比較準確地指出,我們公司的決定,亞洲電視是決定想賣給王維基,很明顯是亞視單方面的消息,王維基方面都未(宣布)。新聞一定是要搶,當時在六時這個時刻,我們公司有這個決定,你說報不報,一定要報,跟著大家追下去,追王維基有沒有回應。」

根據通訊局的《電視節目守則》規定,持牌人必須盡一切合理努力,確保新聞節目內的真實資料準確無誤。若違反《廣播條例》,可能受到懲處、警告、罰款,最嚴重可被吊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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