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如堅持公提 明知違基本法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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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4-05 07:04

撰文: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梁振英重申起草基本法時,在

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中沒有包含公民提名,他說如果有人繼續堅持公民提名,就是明知違反基本法而為之。

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李柱銘日前指,基本法草稿中其中一個方案提出合資格人士由五十名香港永久性居民提名可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李柱銘認為方案包含公民提名元素。

行政長官梁振英下午發聲明,指這種講法說明了公民提名和提名委員會提名是兩個根本不同的概念,而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最終把提委會提名寫入基本法,所以有人指,提委會提名可理解為公民提名是「憑字面猜度」、「鑽文字空子」,亦是違反基本法。如果有議員繼續堅持公民提名,就是明知違反基本法而為之,只會剝奪港人一人一票普選特首的權利。

特首辦在晚上約七時半發表修訂聲明,原本聲明第二段最後一句「其他三個非普選方案」、「也沒有公民提名」被刪去。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出席電台節目時則指,基本法起草時沒有公民提名方案,節目後再被追問時說:「我現在沒有五個方案在手,我不記得是否其中一個有公民提名,但我記得很清楚,三個方案不贊成普選,其他兩個方案是沒有公民提名。」

民主黨何俊仁重申,如果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沒有重大修改,泛民一定會否決。他說:「當我們接受了一個假普選方案後,北京就會說已經完成了責任,將來最多只會小修小補,小修小補都是假的普選。我相信我們泛民中不會支持。」

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則指,公民提名不是國際主流提名方法,認為只是偽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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