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涉網上恐嚇傷害警長女兒 判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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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4-12 20:0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20歲學生去年「佔領運動」期間在網上討論區發帖,指有人出六十萬元對一名警長女兒不利,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案情指去年十月十八日,警長吳錦昇在旺角帶示威者上警車時被市民拍下片段,同晚有人在高登討論區公開吳錦昇女兒的照片、姓名以及電話等資料。翌日,被告在高登討論區發帖,指知道有人出六十萬對吳錦昇女兒不利,吳錦昇向上級報告。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查出被告以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電郵開高登戶口,其後將他拘捕,並控以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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