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用假證謀保安職位 判囚4個月

法庭

发布: 2015-04-15 20:01

撰文: 無綫新聞

七旬翁於08年至去年間,藉從深圳購得的假身分證等文件,訛稱年齡未到六十五歲,先後在三家物業管理公司謀得保安職位,騙取共約54萬薪金。他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等七罪,今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

辯方為73歲的被告施教仁求情,指他一直奉公守法,對工作負責任,是位稱職的保安員,他平日沒有不良嗜好,患有糖尿病、高血壓,還柙期間身體虛弱,希望裁判官可考慮其年紀、身體狀況輕判他。

但裁判官指上訴庭對假證案有量刑指引,不可因其年紀考慮人道立場,否則將來八、九十歲的人也會使用假證,但考慮他有良好背景、認罪等,判處他比一般案件較輕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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