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欠薪案將判刑 認兩罪官曾稱宜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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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4-19 16:44

撰文: 無綫新聞

前行政會議成員、兼前商交所主席張震遠拖欠員工薪金案件,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控罪指張震遠擔任商交所主席期間,拖欠一名員工合共二十萬七千元薪金、以及沒依照勞資審裁處於前年十一月的判令,支付近三十四萬元欠薪等款項。張震遠上月底承認兩項控罪,當時裁判官認為案件嚴重,判監是適當的刑罰。另外,張震遠因欠債超過一億元,上周三被高等法院頒令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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