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處理清拆令有延誤 審計署倡加強執法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4-21 20:51

撰文: 無綫新聞

審計署揭發屋宇署處理僭建物及「劏房」有重大延誤,部分個案發出清拆令10年至30年,都沒有業主遵從,建議署方加強執法。

審計署發表最新一份衡工量值審計報告,指公眾日益關注僭建及樓宇安全,對屋宇署展開審查,發現署方在執法及檢控有重大延誤,多項行動遲遲未達標。

審計報告指,政府於2011至2012年清查全港僭建物,發現近230萬個懷疑僭建物,但署方一直沒有採取行動。

去年屋宇署收到四萬一千多宗涉及僭建的舉報,比2011年急升三倍,其中兩萬多宗涉及天台等僭建物,只得一成三獲處理。根據法例,屋宇署職員於視察後半年內發出清拆令,部分延誤半年至五年都未發出,如業主不遵從警告,屋宇署要於四個月內,通知土地註冊處「釘契」,但有個案延誤九年。

報告亦揭發屋宇署執法不力,截至去年十月,累積六萬八千宗業主不遵從清拆令而未被票控,兩成個案延誤六至十年,有百分之一的業主違例長達10年甚至30年。

至於針對「劏房」,的七次大規模行動中,其中四次由屋宇署職員負責的行動,超過一半的目標樓宇未完成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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