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反對購水炮車 曾偉雄:制訂使用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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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4-23 04:45

撰文: 無綫新聞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出席東區區議會會議,區議員討論警方處理「佔領行動」及警方購置水炮車的問題。

東區區議會討論「佔領行動」兩個多月期間警方的表現及處理手法,東區區議會主席黃建彬指:「在『佔中』期間我們警方不眠不休,堅持維持香港社會秩序,令香港度過最困難的時候,在我們處長的領導下,我們前線警務人員非常辛苦。」

東區區議員黎志強就問:「認人方面,曾健超被人打,為何七名警務人員又垂頭又合上眼,完全是一個不合作的態度,我們警方叫我們協助認人時,我們照足去做,為何容許警方可以這樣不合作?」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就反問:「很多被捕的議員在警署時,採取不合作的態度來接受警方的查詢,甚至於警方要求他們擔保時所謂『踢保』。這些是否被捕人士的權利?如果議員可以享有這些權利,被捕的警員為甚麼又不能享有這些權利?」

對於警方打算購入水炮車,有議員贊成認為是控制群眾秩序的最低武力,亦有議員反對,認為會令警民關係更差。曾偉雄表示會制訂使用準則:「使用前會作出警告,使用時要保持有適當距離,另外是使用的水壓會由低水壓再慢慢調升,這些是西方國家使用標準。」

他強調,警方處理遊行示威時只是希望維持公眾秩序,不是站在市民的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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