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佔旺期間踢警脫罪 官:被告或不為意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4-27 00:2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被控於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襲擊一名警長,今日獲判無罪釋放。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32歲被告被指在去年10月12日踢傷一名在佔領區執勤的警長,裁判官聽取供詞及多次觀看證物片段後,認為被告當時被人從後拉扯,失去平衡,考慮被告或是一時不為意踢到人,襲擊意圖存有疑點,判被告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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