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品玻璃樽擬徵費 議員質疑目標過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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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4-27 07:37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建議立法徵收飲品「玻璃樽循環再造費」,會按照污染者自付原則向製造商和進口商徵收,希望將回收率提升至大約五成,有議員質疑目標能否達到。

在2013年,玻璃樽佔本港每日棄置的都市固體廢物百分之2.7,當中飲品樽有大約166公噸、食物或醬料樽大約85公噸,每年棄置量多達九萬四千多公噸,但每年回收率只有大約百分之6。為了增加循環再造,減少堆填區的壓力,政府建議立法向葡萄酒商、啤酒汽水公司等飲品供應商徵收玻璃樽循環再造費。收到的錢會作為玻璃管理承辦商的回收成本,製造環保地磚、或取代河沙做填料。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謝偉銓,質疑政府如何大幅提升回收量:「每年(回收)都是六千公噸,但你定的目標都很厲害,五萬(公噸)。我擔心你第一步未做到,走到很遠,會否太過,目標定得太進取?」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廢物管理政策)黎耀基回應指:「玻璃回收資源要求都多,所以我們在資源配套都要考慮,另一方面我們的工作重點,暫時或者在過去一年,重點都放在住宅,商業主要靠現有幾個計劃,未有將重點擴散開去,這會是我們下一步工作。」

本地生產而供出口、以及轉口的玻璃樽飲品都豁免徵費,而食物或醬料玻璃樽現階段就不納入計劃。根據外國經驗,每公升玻璃樽容量收約一元,政府表示會在下一階段透過制訂附屬法例時訂明徵費水平。

香港葡萄酒商會會長何耀康認為建議令營運成本大增,不排除有大量中小型酒商會因此結業:「當政府要求每隔三個月上報一次,這個我覺得在次數比較頻密,也干擾了企業一般正常操作。」他建議上報改為一年一次及簡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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