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將五類家居電器納入生產者責任制,向製造商及進口商收取循環再造費。立法會邀請相關團體討論。有與會者建議定出不同電器的收費。環保署指收費模式要盡量簡單,不會訂出電器收費列表。
浸會大學生物系助理教授鍾姍姍表示:「四電之中,特別是洗衣機,它的回收價值很低,如果沒有一個徵費,它根本沒有回收商要,徵費如果由入口商及進口商,她們想轉嫁消費者時,好像見不到有要求,必須定明分別列出的項目,好像膠袋稅般,消費者必須知道,如果我要買一件新產品,那要付出甚麼代價。」
環保工程商會代表李浩庭說:「見不到政府有否將行政費用,轉嫁消費者身上,至於如果收取亦存疑,很難像膠袋稅劃一收費,現時膠袋稅亦傾向複雜,我們建議可否簡化收費標準。」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陳偉基指:「2010年我們的公眾諮詢文件中,清楚列明指標,參考外國經驗,得出的費用是小型電器是大約一百元,大型電器約二百五十元,電腦產品會更便宜,這水平初步得出不會超過2010年公眾諮詢文件中指標水平,但確實定價稍後我們會用附例方式交立法會審議,我們亦傾向簡單,不會就不同電器就有收費水平,而是就回收時處理程序,所需的成本要多少來計算,所以分小型,大型及電腦產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