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審議國家安全法草案,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即使將來引入香港,針對顛覆、分裂等罪行仍然由香港自行立法,不會因為單單叫口號而犯法。
國安法草案指明香港有義務維護國家統一完整,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梁愛詩出席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指草案這樣寫有原因:「因為很多人是對一國兩制不了解,整天只是說『兩制』、不談『一國』,不是要對香港特別箝制或壓迫,完全不是這個意思,不過是講清楚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
她解釋《國家安全法》在內地只是框架性法律,針對顛覆、叛國等行為提出起訴都要靠其他法例,例如刑法內的危害國家安全罪。將來國安法如引入香港只是引入原則,禁止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的刑事條文依然由香港自行訂立。
不過,國安法訂明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根據審議文件意思是鞏固共產黨的執政。是否可以理解成未來就廿三條立法時,都要跟從國安法這個大方向,梁愛詩表示:「若你真的有這行為、有這樣的思想、有這樣的行為去推翻黨的領導,即是說推翻共產黨的政權,我認為這是顛覆。」
而本港每年六月四日都有成千上萬的人叫喊結束一黨專政,是否會被視為觸犯有關法例。梁愛詩反問「他們有否在港被人檢控過?」她進一步解釋指,特區應自行立法正是因為照顧到兩地的法律制度不同,兩地習慣了的基本權利自由不一樣。
而這些叫喊結束一黨專政的的聲音、以及他們的人權會否依舊得到保障?梁愛詩認為應得到保障,因為基本法第三章已保障了他們的表達自由、言論自由:「他只是叫喊,是否足夠構成顛覆罪呢?有甚麼行動呢?若屬顛覆的話,每年已檢控了他們,但你可以看見回歸十八年都從來沒有因為他們叫喊口號去檢控他們。」
梁愛詩表示沒有聽過中央有計劃在國安法正式通過後引入香港,但強調如果引入,中央會先考慮特區政府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