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例向山頂纜車續批10年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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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5-17 19:52

撰文: 無綫新聞

山頂纜車經營權今年底屆滿,政府建議修例,向纜車公司批出為期10年的經營權,纜車公司如能提交可行發展計劃,可將經營權延續多10年,即總經營權最長達20年。

有過百年歷史的山頂纜車,在80年代開始,由政府負責批出經營權。過去政府批了兩次分別為期十年的經營權。

到2004年,政府根據新修訂的條例續約,再批出2004至現在的經營權。續約條款只屬一次性。但政府和纜車公司以為經營權屆滿後,明年可繼續按《山頂纜車條例》,再批出經營權,但律政司詮釋文件時,指續約條款只屬一次性,政府無權再續約。

政府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予立法會山頂纜車修訂條例草委委員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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