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顯聰佔領清場時阻差辦公及拒捕 判囚三周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5-21 23:01

撰文: 無綫新聞

社運人士招顯聰於佔領運動清場期間阻差辦公及拒捕,被判入獄三星期。

招顯聰被指於去年佔領運動期間,旺角其中一次清場時衝擊警方防線,早前被裁定阻差辦公及拒捕罪成,襲警罪就不成立。觀塘裁判法院裁判官判他兩項罪名,各入獄三星期,同期執行。

另外,招顯聰2013年擅闖解放軍軍營,其後被判監兩星期獲准緩刑,今次犯案是違反緩刑令,裁判官將刑期其中一星期與本案同期執行,即合共刑期為四星期。

更多新闻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