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指規管易燃雪種權責不清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5-27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本港沒有專責部門及法例規管易燃冷氣機雪種,令政府無法掌握潛在風險。

兩年前馬鞍山一間酒家發生爆炸,懷疑涉及更換冷氣機雪種造成二十人受傷。事後發現酒家的三個冷氣系統,都是使用環保易燃雪種

申訴專員公署在意外後探討各部門跟進工作,機電署指該冷氣系統其實不適合用易燃雪種,勞工處更發出停工令要求暫停維修,直至負責人交出安全施工方案,但酒樓意外後,就可繼續使用該冷氣系統,而沒違反任何法例。

公署調查發現,當局規管雪種涉及四個部門及四項法例,例如雪種如果含石油氣成分屬於機電署規管,如屬非石油氣的危險品便由消防處負責。

申訴專員公署劉燕卿認為權責不清晰:「我們認為政府必須檢討這機制是否足夠,是否合理?究竟香港有多少類似這些個案,在不適合用易燃雪種的系統內用了易燃雪種,但部門掌握不到確實資料。」

公署又指,機電工程署及消防處在2010年曾就雪種規管中的定義和負責部門出現不同看法,期望雙方在顧及公眾安全下盡快解決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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